请问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时间:2023-11-20 作者:金昌律师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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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权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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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的条件: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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